大连市旅顺口区慈善总会网站管理制度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连市旅顺口区慈善总会网站(以下简称“总会网站”)是大连市旅顺口区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总会、理事单位及慈善行业内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总会和总会理事单位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及进行对外宣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会、总会各部门及总会理事单位。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三条 总会网站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总会成立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网站管理小组由宣传部长以及综合干事主要负责。

第四条 网站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总会网站的综合管理、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内容审核、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网站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

 

第三章 上传信息相关要求

第五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并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网站安全及保密规定,信息更新应由网站联络员或网络通讯员负责提供、采集、整理及编辑,并上报给各部长或会员单位主管领导,经各部长或会员单位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直接传送至网络管理小组。

(二)上传信息审查

1、各部门、各会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上传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总会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1)总会内部信息发布流程:

提交信息(各部门工作人员、基金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初审(宣传部长)→进行二审(秘书长)→终审并发布(网站管理员);

(2)会员单位信息发布流程:

进行初审并提交信息→终审并发布;

(3)总会外部信息发布流程:网络管理员直接进行审核并发布;

3、以上所提及的上网信息必须为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信息,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4、信息发布时间:所发布信息在经过终审后立即发布;

5、上传信息如涉及总会形象及公信力的数据、文件和信息,须经宣传部上报会领导,经会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

第六条 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上传的信息应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上传更新;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传,以保证总会各项制度、文件、新闻的快速有效传播;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采集、撰写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七条   总会网站应按照《大连市旅顺口区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总会基本信息、捐赠信息、总会年报、总会审计报告和其他应公开信息的信息公开。

 

第五章 网站技术支持方责任

第八条 网站技术支持方(大连微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维护网站运营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网站技术支持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网站安全顺利运行。

第九条 网站安全管理由网站技术支持方负责。网站技术支持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补,防止各种非法入侵,确保数据的安全。

第十条 网站技术支持方应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以便当系统意外崩溃时可以尽快恢复,备份数据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网站安全及保密措施

1、网站管理员应会同网站技术支持方共同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2、未经网络建设小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

3、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

4、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启用网络安全系统,积极应对突发情况。

5、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进行全会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总会网站制作、复制、上传和传播国家法律不允许、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捏造或歪曲事实、扰乱总会正常工作秩序、损害总会形象及公信力的内容;违反总会各项规章制度的信息。

7、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应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8、网络联络员及网络通讯员在信息递交到网络管理员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9、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追踪和调查网站的安全状况,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记录,提出改进意见,存档备查,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