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慈善精神 共创和谐旅顺
旅顺慈善工作虽起步晚,但发展较快。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的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始终坚持“发动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获得“大连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大连市“慈孝奖”评选活动组织奖”、“旅顺口区“精神文明精品工程””等荣誉称号。
旅顺慈善总会2007年3月7日成立换届筹备小组,经过4个多月的筹备,于当年7月19日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由原来与民政局合署办公正式转为由从事和支持慈善事业的单位及关心热爱慈善事业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社会团体。
传播慈善文化,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组织义工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补充作用,助推社会和谐。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多种形式的安老、抚幼、助残、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各种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促进区域和谐社会建设。
慈心为人,善举济世,人人崇尚慈善,人人皆可慈善。
慈善为民、平等自愿、诚信透明、鼓励创新、依法推进。
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