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义工参加区慈善总会义工部立项的服务项目或义工部下属义工(站)队义务服务项目晋星说明:
一、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工作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由区慈善总会授予“一星级义工”称号;
二、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工作时间累计达150小时以上,由区慈善总会授予“二星级义工”称号;
三、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工作时间累计达500小时以上,由区慈善总会授予“三星级义工”称号;
四、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工作时间累计达1200小时以上,由区慈善总会授予“四星级义工”称号;
五、注册义工参加义务服务,工作时间累计达3000小时以上,由区慈善总会授予“五星级义工”称号。